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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商学院财会学院
学生工作办公室职能
学生工作办公室在学校党委、学生处、学院党总支、院行政的领导下,在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,主要职责范围包括:
1、 制定学工办的年度计划和有关专项工作计划,协助院行政、总支制定学生工作的政策、规定与文件。
2、 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,研究分析本院学生的思想、行为特点,以及学生工作的规律、方式、方法;负责有关形势政策的教育、辅导和研究。
3、 创建和谐校园,积极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文化建设,组织学生开展优良学风建设,组织对学生的学风教育、督查,指导学生系部(学生班级)开展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活动。
4、 行为规范教育的组织工作,负责学生的规章制度建设,开展校纪校规教育、基础文明规范教育和组织工作。
5、 负责开展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、心理咨询及建立职业发展档案、学生心理档案工作。
6、 协助党组织开展对学生党员和积极分子的教育、培养工作。
7、 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。负责新生入学教育、军训的组织工作;对毕业生开展就业指导与服务,组织各种供需见面会,评选优秀毕业生,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毕业生就业指导、派遣工作和离校的各项工作;协助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。
8、 负责德育及学生综合测评的组织工作;负责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并负责发放;负责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工作;负责协调学生嘉奖和违纪处理工作。
9、 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的勤工助学、保险和特困生的困难补助工作,勤工助学基金的管理、筹措与发放。
10、 负责辅导员、班主任队伍建设和工作指导。
11、 负责学生科技活动、文体活动的组织工作;负责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工作;负责指导和帮助团总支、学生会开展各项活动;负责对学生社团的审批及其活动的管理和指导。
12、 协助做好学生公寓各项工作。 |